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關于印發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號)要求,結合本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實際,現就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邏輯思維、協調應變、言語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1.專業測試時間:定于2020年10月31日(周六)8:30-17:30開始,考生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統考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于31日上午7:30前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西區報到。未按時參加專業測試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并不再遞補。
2.專業測試地點:設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西區,地址:合肥市績溪路240號。
3.專業測試時間地點如有變動,屆時將另行通知,請入圍專業測試人員期間務必保持通訊設備暢通。
(三)面試順序
人員面試順序分崗位于面試當天抽簽確定。
(四)考官構成
分崗位設立2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各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二、成績合成
1.3000057、3000058、3000059、3000060、3000062、3000064崗位: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
2.3000061和3000063崗位: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專業測試成績占4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專業科目成績)÷3÷1.5×0.6+專業測試成績×0.4。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試最終成績于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教育廳網站公布。如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須達到專業測試成績最低分數線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根據有關文件精神,考察時還將采取工作平臺查詢、個別談話、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了解考察對象信用情況,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合格。
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簽約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安徽教育網首頁“通知公告”欄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新進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組織領導與監督
專業測試工作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督下,由省教育廳人事處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省教育廳機關紀委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0551-62831806、62831827
監督電話:0551-62827422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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