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首起公益诉讼案在光泽法院审结,被告单某须在二年内对损毁的公益林地进行植被恢复并负责管护。
海峡法治在线日讯(张莉)近日,乐橙南平首起公益诉讼案在光泽法院审结,被告单某须在二年内对损毁的公益林地进行植被恢复并负责管护。
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间,单某擅自将光泽县崇仁乡土名“香炉山”山场用钩机推平,用于堆放、加工鸡粪,造成38.7亩的生态公益林被毁坏。
该县生态公益林监管部门在公诉机关以单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后,亦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单某停止侵害、恢复植被。此举自公益诉讼被正式写入新民事诉讼法后,在南平市尚属首例。
经调解,公益林主管部门林业局作为公益诉讼原告方与单某达成调解协议,乐橙由单某对鸡粪进行清理,并在二年内对被损害林地植进行恢复并负责管护。
而单某非法占用公益林、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光泽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